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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无一人的夜间乡道上,一辆贴着「喜」字的红色婴儿车背对着我们停在路边。
我查出怀孕的那天,老公在外面包养的情人挺着个孕肚哭哭啼啼地找上门。 「你打掉他,你给我把这个孽种打掉!」 「你这个不被爱的第三者不配有成哥哥的孩子!」
我丢失五百块钱和一个红盖头。 捡到的人却拒不归还。 我怒了:那嫁鬼这事就让给你!
我生日当天,被迫嫁给闺蜜的傻子老公。 我的男友安慰我:「小易,天心死了不怪你,你别往心里去,就当是报恩吧。」 前脚我刚嫁给闺蜜的丈夫。 闺蜜后脚就死而复生。
创业五年,公司逐渐稳定发展步入行业百强,我决定考研回学校继续深造。 本在外读博的闺蜜却突然出现“你来华大,我当你的硕导,毕业论文都给你写好。” 好好好,学业之路坎坷,全靠闺蜜努力。 正好老公也在华大读博,年近30还能和老公体验一把校园恋爱。 以后还能叫他师兄,想想就刺激。 可我老公怎么好像和我室友更熟。 难道他也想要刺激的校园恋爱,找了个新的女朋友?
我穿到一本无限循环的小说中。 不管沈雨怎么挣扎,她都会被天生坏种的侄子逼死。 第一世,他把怀孕六个月的沈雨从楼上推下来。 第二世,沈雨眼睁睁的看着刚生下来的婴孩被他按在水里溺死。 第三世,孩子被坏种侄子霸凌跳楼自杀。 第四世,我来了。
小叔子初中辍学,混迹社会,黄赌毒全占还天天在家啃老。 他瞅准了直播暴富的风口,造谣全家博眼球走红。
我们村很奇怪。 男人就算不外出打工,也有花不完的钱,和无数美人相伴。
“滨海之星”夜总会里,灯红酒绿,纸醉金迷。 「呦!这不是沈岚吗?」 「错了,要叫沈大小姐才对!」 我抬头看,目之所及是包厢中间坐着的男人,他正摇晃着杯中的红酒。 昏暗的灯光,映出男人硬朗的轮廓,棱角分明的冷峻。 是他!四目相对,男人炙热的眼神,似要将我熔化。
村里一直有个规矩,要为刚出生的男婴做个草女。 就是把年轻女子身上的肉削去,只留下一具骷髅,用稻草包装好, 最后用剥下来的皮给草女做件衣裳,再用男婴的血给草女点上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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