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,我的爱人是一只人偶。
她细心照料受伤的我一次又一次帮我挡枪。
最后,我们死在了敌人的炮火下,合葬于南山南。
01
父亲七十岁大寿的时,我从北平赶到西弯陪他老人家庆生。
前不久好友李平阳告诉我,他带了一个绝无仅有的妙人来给老爷子献礼。
我想要套他的话,李平阳的嘴巴却紧得很,对这个妙人闭口不谈。
这下轮到我好奇了,也想目睹这位妙人的模样。
令我诧异的是,宴会上李平阳带来的来的并非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,甚至连女人都不是,是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。
男人相貌清秀,背着一个有他一人高的布袋,模样风尘仆仆还略带了几分疲惫。
我出于礼貌,热情地招待了他。
几杯烈酒下肚,看起来沉默寡言的男人终于肯开口说话。他说他叫江暮城,一个偃师。
我只有在小时候读话本的时候听过这个名字。
偃师,也叫做人偶师,擅长制作与活人无异的人偶,用人偶表演来赚钱。江暮城在西弯小有名气,他亲手制作的人偶无论是样貌,身段,甚至精致到头发与睫毛,都可以做到以假乱真。
当晚,锣鼓喧天之中,他拿出他背包里的提线木偶上台表演。我承认看到木偶从背包中露出时,我不禁觉得毛骨悚然。
那人偶的模样才谈得上是大美人,鼻梁高挺小巧,嘴唇像是用极贵的丹红染料勾勒出一般,鲜亮有光泽。
唯独眼睛只有眼白没有眼球,我不禁有些好奇,低头小心问李平阳:“为什么这人偶没有眼球?”
“好,我的姑爷爷呀,你是真的一点不知道?”李平阳显然被我这惊人的发言震撼到了。
“所以到底为什么?”
“你没有听说过吗?这用来下葬的纸人在下葬前才能点上眼睛,若是点早了……”李平阳把声音压的很低,“他可就活过来了!能走能跳,要是不注意,拿起一把刀就把你脑袋砍了!”
我完全不以为然:“有这样玄乎?”
李平阳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:“宁可信之有,不可信之无。而且我听说,这越是像人的木偶,灵气就越重,怨气也越重!”
“神神叨叨的!”我低笑一声,抬手一巴掌轻轻打在李平阳脸上。
“徐川晏!”李平阳故作委屈,“你现在在外面混的好,得了势,就可劲欺负我这个发小。”
我收敛了笑容,点了一根烟送到嘴边,烟雾缭绕中,我冷声道:“闫系军阀名声可太臭了,臭名远扬,也是出名的一种。”“
李平阳正打算打开话闸子,台上锣鼓声的前奏停止,刺眼的白色灯光聚集在舞台中央。
我坐在第一排,眯起眼睛才看清楚从舞台二层垂下来的木偶线,目测至少有十根,顺着线往下看,那只漂亮木偶正无力的跪在地上,像是在乞讨一样。这场戏是《贵妃醉酒》,台上的人偶穿着精致华丽的戏服,头上的点翠也并非粗制滥造,可以看出来江暮城平日里对它分外疼爱,保养有佳。
接着锣鼓声又一次响起,江暮城轻轻抬手,人偶就从舞台上站起,缓缓地抬起了头。拥有乌黑瞳仁的木偶更像一个活人,仿佛下一秒钟泪水就将从它的眼里溢出。
我不禁有些看呆了,强烈的灯光下,它原本拼接的关节看着并不明显,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人在台上表演。
真的不是真人吗?这也太神了吧……
不仅仅是动作,木偶的表情都是那样生动传神,体态婀娜多姿,步伐如蜻蜓点水般轻盈又飘逸。
它所饰演的贵妃一颦一笑都是那样勾人心魄,那身段,那柔情,远远甩过西弯唱曲的名角。
可它越是漂亮,越是鲜活,我便觉得越发的诡异。
02
父亲很喜欢这场人偶戏,他一开心就顺手赏了江暮城一百大洋。
结束以后,父亲忽然提出要看看那只木偶,江暮城刚开始婉拒了,谁知父亲又赏了二百大洋,江暮城不好拒绝,将木偶亲自奉上。
此时的木偶已经被擦去了双瞳,两只空洞的双眼泛着纸白色,我仔细瞧着,居然有一种它在凝望着某处的感觉。
父亲抬手就要去摸,江暮城急了,高声道:“老爷,别去摸!”
“为何?”父亲显然有些不悦。毕竟花了三百大洋,到头连摸一把都不可。
江暮城一本正经地解释:“琬琬不喜欢旁人碰她。”
看着我们一头雾水的表情,江暮城又道:“对偃师而言,任何一只人偶都是特别的存在,望老爷可以尊重琬琬。”
父亲尴尬地笑了笑,没说话。
我卸掉大拇指上的翡翠戒指扔到了地上,弯腰去捡时,在江暮城的眼皮底下,飞速地掐了把那人偶垂下来的指尖。
细腻柔软的触感,像极了真人的肌肤。
我有些不敢确定,顺手掐了李平阳一把。
莫名其妙被掐的李平阳大叫起来:“徐川宴,你发什么疯!”
“闭嘴!”我狠狠登了他一眼,“少说话。”
这一对比,我更加怀疑这人偶的身份。
夜深了,父亲留了江暮城在府上休息。而我与李平阳聊天饮酒到半夜,迷迷糊糊中,我问李平阳:“你老是喜欢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,我问你,你没有听说过用真人去做人偶?”
“你说什么?”听到这话,李平阳酒醒了三分。
李平阳出生风水世家,祖上最高时给清王朝做过风水师。不过大清都亡了十年了,李平阳家早都落魄,纨绔风流的他也没有将风水技艺学到手。
“我爹年轻时娶了一个偃师做妾,我小时候叫她二妈。我偷偷翻过偃师的一本旧书,书上说……”
李平阳闭紧眼睛,努力地思索着:“偃师有一邪术,曰剔骨成偶。将活人的杀死,剔去其全身骨头,再制木成骨为死人换上,封其一魂一魄。这人就可让人成为人偶,并且肉身不腐,终身受偃师的控制……”
“此话当真?”我立刻就醒了酒。
“我只记得这些了……”李平阳嘟囔着,“你问这些做什么?”
此时,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。声音不重,还有写节奏感,像是今晚我听的那场人偶戏的鼓点。
那夜的月光很亮,通过窗倒影着一个熟悉的人影。
“平阳啊”我轻声说道,“人偶,不,琬琬来我找了……”
03
李平阳惊慌失措,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用火烧。
我拦住他,冷声道:“这可是江暮城捧在手心上的宝,不是你一把火说烧就烧的。”
“那能怎么办!今天它来就是为了取我们性命的!”李平阳气急败坏,“你不要命了?”
我看了看窗外的人影,淡然地回答:“我们与它无怨无仇,它为何要报复我们?难道是因为我偷偷掐了它一把?”
李平阳晕头转向:“你为何要掐它?”
“为了确定他是不是真人。”我起身走向门口,“我现在有九成把握能确定这人偶是真人做的……”
“你去找它!我……”李平阳逃命般从地上爬起来,趔趄地就要往风屏后钻。
我没有理会李平阳,深吸一口气,打开了房门。
果然,门口站着一只木偶,或者说,琬琬。
她只有一只墨色的眼珠,就那么僵硬地着。
我看着她朱红的嘴唇颤抖着,努力地想要说出些什么。
“你是真人?你受了偃师的邪术,才变成如今这个模样,对吗?”
见她半天说不出话,我便主动开口问她。
谁曾想,话音刚落,远处便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,琬琬的神色立刻变得惊恐。
她很想逃走,可是这副身体并不是她能控制的。
跑过来的人是江暮城!他脸色昏黑,双眸里是藏不住的愤怒。
“江先生,您忘了把这只木偶收走了吧?”我明知故问,“今夜是月圆之夜,这样有灵气的东西,最好还是捆在身边吧。”
“多谢少爷提醒。”江暮城咬牙切齿,“我的人偶还不用你来操心。”说完话,江暮城一把就将琬琬扛在肩上,转身就走。
就在他扭头的时候,琬琬缓缓地抬起了头,几乎是费尽全力才举起一只胳膊。
她伸出手,无力的抓着空气,似乎在向我求救。
我只能用嘴型回答她:“我救你。”
04
被送去警局的时候,江暮城大骂我不是君子。
我污蔑他偷了父亲的珠宝,警局里听到我的名字,争先恐后地来巴结。
他们自然不会去听江暮城的辩解,即使没有证据,关上十天半个月也足够了。
至于是不是君子,我向来只视君子为君子,待君子以君子,江暮城一个用邪术残害活人的无良偃师,只不过是伪君子罢了。
琬琬就这样顺利留在了徐家。
她依旧只有一双泛白的双眼,我亲手研墨,为她点上眼睛,她却毫无反应。
李平阳说,给人偶点瞳的墨不是普通的墨水,要混成年的公鸡血和黑公狗血才有用。
公鸡血容易寻到,可是黑公狗血却让我犯了难。西弯的人将黑狗视为不祥之物,这里是寻不到黑公狗血的。
于是第三天,我带着琬琬踏上了回北平的路。
我常年在东北,北平不是我喜欢待的地方。只是这些年北伐的势态愈演愈烈,军阀争斗不断,而我只不过是他们计划中的一颗棋子,一颗还有点用处的棋子。
去北平的路至少要七天,我一路上马不停蹄,却在夜行经过一处山林的时候出了意外。
论真枪实弹,我从来都不怕这山中的劫匪。
可怪就怪在,我明明是一身军装,他们仅有三个人怎么敢抢的?未免有些太过愚蠢了吧?
我不爱动军火,更不爱杀人,索性与他们商量二百大洋放我走。
他们神情犹豫,似乎想要更多的钱。
这时,我忽然听到了一声狗叫。
黑夜里我没有看到狗的身影,心中却泛出一阵欣喜。
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,这三个土匪居然养了一只黑狗。“这位爷,你这狗是公狗还是母狗啊?”我问道。
“这可是我们老大养的狗,能是母狗吗?”开口说话的人人高马大,长着一脸粗糙的络腮胡。
“那太好了。”我笑了笑,“我再加二百大洋,取这只黑狗的一点点血一用。”
土匪老大冷笑一声,“这黑公狗血呀可不是一般的东西,军爷是遇到了什么无妄之灾吗?”
“不好透露。”我依旧揣着笑容,“四百大洋换一点公狗血,可太值了吧。”土匪老大解开了狗身上的绳索,抬手道:“请军爷随意。”
那只狗很凶,一直冲我龇牙咧嘴。我趁其不备一把狠狠掐住它的喉咙,它立刻就泄了气,呜咽着求饶。
我另一只手掏出一把匕首,慢慢的划开了它的耳朵。
鲜血一滴一滴掉落,我正准备拿身上的水壶去接,风驰电掣之间,四面阴风四起,我警惕地抬眼望去,空荡荡的山林里凭空出现了乌泱泱的人影,他们的移动速度简直不是常人能比拟的。
我起身拔枪,对着人群一阵扫射。他们中弹,倒下,又奇迹般的站立起来。
他们不是人!
一簇火光亮起,为首的人披着一件青绿色大衣,手里挑着一盏灯。即使那样昏暗,我也认出来他是江暮城。
“徐川宴。”江暮城阴狠毒辣的眼光里杀意四起,“你以为偃师都是吃素的吗?”
“我只知道西弯的警察都是吃素的。”我淡然地收起枪,“我当时就应该杀了你。”
“我劝你少管闲事!”江暮城厉声呵斥道,“把琬琬还给我!”
“你扒了她的皮,毁了她的骨,把她变成了一副行尸走肉。”我缓缓道,“我凭什么把她还给你?”
“咸吃萝卜淡操心。”江暮城已经懒得跟我商量,他轻轻动手,手下的傀儡大军便向我扑过来。
对付傀儡的办法有两种。
一种是用火,一种让用他们自相残杀。
很显然,我不可能凭空变出火。
所以我转身飞速上了车,将滴落在手上的血抹在了琬琬眼珠上。我先前已经将墨水混了公鸡血点了她的眼珠,只要碰到了黑狗血,她便可以活起来!
果然,琬琬猛然抬起头,瞳孔的颜色越发的深,看着窗外压过来的傀儡,她抬起手,锋利鲜红的指甲硬生生地将车窗戳碎。
一只傀儡正中上峰,被琬琬生生掐断了头。
我倒吸一口气,连忙开门让她下车。
人生在世二十五年,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可怖的场面,琬琬如一只凶兽,发了狂一样将一只只傀儡撕碎。
电光火石之间,我想到我虽不抽烟,但是李平阳应该会在我的车上留下点烟的火柴。
我连忙翻找,终于在方向盘底下找到了一个火柴盒,唯独只剩两根火柴,我点燃了一根,又寻来一根笔直的木头。
火光窜得越来高,我拿起点燃的木头向傀儡的直冲而去。火光点燃了它的全身,不久之后它将会变成灰烬。
“琬琬!”江暮城尖叫着,抬手甩出一条木偶线。
我深吸一口气,将手中的火棒举过头顶,尽量将语气冷静下来,“你若不松开,我可就一把火引到琬琬身上了”
出乎意料的是,江暮城狂笑起来:“徐川宴,你君子的名声在外,我相信你也许没有理由救琬琬,但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杀她。”
“可是我就不一样了。”
他的面目变得狰狞,语气狠戾:“把人带上来。”
一群木偶抬过来一个昏迷的男人,我定睛一看,竟然是李平阳!“我今日倒是要看看你会如何抉择?”江暮城走到李平阳身边,狠狠踹了他一脚。
李平阳挣扎了一下,没了动静。
“江暮城,一个活人,一个纸人,你觉得我会怎么选?”
燃烧的火把更靠近了琬琬一分,江暮城嘶吼着:“滚开!”
身上的木偶线缠绕得更加紧了,压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。
“江暮城,你这个伪君子。”
那是一种很空灵悠扬的声音,像是某种古老而原始的乐器。
我错愕地朝着琬琬看去,她居然说话了。